
又到新生报名季,图为济南市师范路小学的新生在家长带领下迈入校门。(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飞 摄

济南阳光100中学的一年级新生展示“开学护照”。(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飞 摄
5月26日下午,随着历城区教育局发布小学阶段招生公告,市内六区教育部门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政策全部公布。记者盘点发现,同属市内六区,一年级新生如何入学却不尽相同。适龄、“量化赋分”、“零择校”相同,但报名方式有的必须网上报名,有的不用网报;材料提供上,有的需要父母双方,有的只一方即可。
本报记者 李飞
随迁子女入学均“量化赋分”
“报名须适龄”,这在市内六区教育部门公布的小学招生政策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本区户籍子女,还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都要求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按照济南市教育局的要求,今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部“量化赋分”。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严禁招收艺体特长生。首次提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要求各学校招生原则上在7月10日前结束,
5月12日,天桥区教育局第一个公布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市民子女招生5月18日开始,31日录取结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月1日开始,7月5日录取结束。
14日,历下区教育局发布招生信息,15日开始接受市民子女和随迁子女的入学信息登记;17日,市中区教育局发布招生信息,市民子女5月29日—6月2日报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时间为5月31日—6月2日;18日,槐荫区教育局发布招生信息,市民子女5月20日—26日申请登记,随迁子女6月8日开始登记。22日,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处发布小学阶段招生登记报名须知。
历城区教育局26日最后一个发布招生信息,适龄儿童的报名时间也最晚:市民子女6月2日—3日报名,随迁子女6月15日—17日报名。
除历下区外,其他五区市民子女和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均错开了时间。
各区网报要求不尽相同
今年在报名方式上,“网络报名”成为流行的报名方式,但各区网报规定也不尽相同。
其中,天桥区教育局明确规定:今年该区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无论市民子女,还是随迁子女,“网上报名”都是必须进行的一道程序。其中市民子女由家长登录天桥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天桥区义务教育报名系统”窗口,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而随迁子女先由监护人携带材料现场验证赋分,达到全区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再登录天桥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填报一所定点学校。
历下区、槐荫区和市中区则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历下区规定,“网上登记”率先进行。无论是市民子女,还是随迁子女,都可以登录历下区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如果网上登记信息有困难,家长可携带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登记点现场填报信息。
槐荫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也可。市中区教育局要求:家长可到市中区教育局网站填写登记表发送至相应学校的指定邮箱,然后到校进行材料审核;也可在报名时间直接到校进行信息登记,同时进行材料审核。
而高新区和历城区规定不用网上报名,根据实际情况,家长直接携带材料去相关学校现场登记报名申请即可。
随迁子女入学 提供材料略有差异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往年一样,在各区教育部门出台的招生信息中,内容占比最多,所需材料最多,程序也最为复杂。
今年济南市教育局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携带证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五险”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暂住证(居住证)、现居住(租住)地证明。新的变化是: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可在入学后提交。
户籍证明、在济务工证明、在济居(租)住证明这三项,市中区教育局明确要求申请材料均应是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双方材料,且各证件要求期限满一年;天桥区教育局规定父母双方均持有天桥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且满一年。截至2015年8月31日以前,父母持有单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满一年。
历下区则要求居住地证明:父(母)双方持有历下区居(暂)住证且满一年。务工证明:截至2015年8月31日,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满一年;或父(母)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满一年;高新区则规定: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前,监护人中至少一人需同时满足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方可报名。
而槐荫区和历城区没有做出需要父母双方还是一方材料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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