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DF版】
(一)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所需资料: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2.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或完税证明;
3.居租住证明:①暂住证(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在其他区县的不在历城区招生范围。②现租住地住房租赁合同及现租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或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要出具一手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历城区招生范围。
4.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接种证。
(二)温馨提示:
1.暂住证(居住证)、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在2015年8月31日前均需满一年;
2.所有材料要一次性提交,补办无效;所有材料除接种证外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根据房产证、暂住证(居住证)、正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完税证明)、社保等时限长短作为加分项予以体现,加分时限为最近六年(2009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5.在历城务工或经营人员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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