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致生活困难政府要先垫付
2015年05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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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范粟) 5月29日,记者从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将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政府部门要首先支付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当期立案受理争议10924件,同比上升22.5%。其中,10人以上集体争议和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同比上升45%;劳动报酬类案件4585件,占立案总数的4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案件2841件,占立案总数的26%。
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在会上介绍,当前我省劳动关系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还比较多,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转上升,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如何才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韩金峰表示,要严格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适用范围扩大到交通、水利工程及其他欠薪多发行业。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除了工资问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也成为关注的热点。韩金峰表示,要探索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与城镇职工适用同等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异地派遣的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合同履行地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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