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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桑榆
遇事要找熟人,为一些国人所难免。某些人大凡遇到一些并非掏掏小钱就能办成,或是掏了钱也办不成的事,就要在大脑中的“硬盘”上搜索一番,看看有无熟人可找。更有一些人找人办事成为习惯,即使是不找人能够办成之事也要找人,觉得如此方可讨个方便,占些便宜,而办事者那张熟悉的脸,便是把事情办得称心如意的保证。
我们平时欲找熟人或非找熟人不可的事多矣:大到入学转校、求职参军或是调动工作、官位提拔,小到生病求医、购买大件物品,甚至是买一张火车卧铺票……无熟人可找者,事未办成,自然要痛骂社会不公,有熟人而未找者,事未办成,也会抱悔不迭。总而言之,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这社会就是“关系社会”、“后门社会”,而“没有关系难办事”,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既然靠找熟人、拉关系可将本来办不成的事办成,或是可将事办得更好,遇事要找熟人,对于一些人来说自然就变成了一种生理上的条件反射,或曰“第一反应”。而熟人的多寡、熟人的社会地位高低,也很能体现一个人的“能量”,能量大者,可以上天入地,呼风唤雨,无论遇到啥事,只要动动嘴,跑跑腿,即可办成;能量小者,事无巨细,只有享受“公事公办”的待遇,办成了算他走运,办不成只能自叹自怜或怨天尤人。而对某些局外人来说,能量大者,无论他办事时靠啥手段,走啥门路,均会令人敬之慕之;能量小者,无论他如何奉公守法,本分做人,只能被人讥之为没本事。
找人办事,如果是有权力、有利益可以交换,或是关系如同铁打的哥们,也许可以靠打打电话或亲自登门而解决之;若是像我等啥都没有的小民,或是与要找的人关系一般,甚至是通过张三托李四,李四托王五,七拐八弯才找到的人,要想办成事,除了一张笑脸、满口甜言之外,还要送上厚礼,如果光靠上下嘴皮互动,空口说白话,那就等于嘴上抹石灰——白说。不但白说,而且会令对方生出厌烦鄙薄之感,别说办成什么事,不吃闭门羹,已是莫大的面子。也就是说,大多数找人办事者,都要以金钱开路,而送礼行贿之风也因此久盛不衰。
大家办事靠找人,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破坏力,这种破坏力甚至可以使政策、法规形同虚设,或是变成了可以任意伸缩的橡皮筋。该办之事,只因有求者无人可找而硬是不办,不该办之事,却因有求者找到了关键人物而顺利办成;该提拔之人,只因他无人可找而不予考虑,不该提拔之人,却因他找到了得力的人物而乌纱加顶;该严判的罪犯,只因他的亲属找了人而从宽处理,蒙受冤屈的人,却因无人可找而不得不含冤服刑……此类事例在一些地方并不罕见。至于那官场中数人对某个职位的竞争、打官司的人原被告双方暗中进行的活动,往往会形成一种权力的较量,而较量的结果,则是权大贿多者胜,对于这种权力的较量,人们早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称其为“扑克牌效应”。
大家办事靠找人,是一种社会之病,其病根是某些掌握权力的个人或部门为大众办事不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而是逼着平民百姓购买特权。这致使不少人希望享有特权,已经享有者,不但以其骄人,而且将其批发零售,或相互交换;尚未享有者,则要努力获得。至于那些无望拥有特权的小民,要想办事,只有靠送礼行贿达到目的,也即通过种种方式去购买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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