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安排工作义务兵如自谋职业补助5万元
2015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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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31日讯(记者 侯峰) 泰安市下发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根据规定,属市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义务兵5万元,被选取为士官后每服役一年增发4000元。
  根据规定,对于符合通知中所列条件的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由用人单位择优招录。各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合理确定工资福利,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切实保障安置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
  在落实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方面,通知要求确保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属市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的,其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义务兵5万元,被选取为士官后每服役一年增发4000元;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的,分别增发义务兵补助金的15%、10%、5%(按最高一项等级标准计发,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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