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企业上市,枣庄下了大手笔
成功上市挂牌 最高奖励300万
2015年06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5月31日讯(记者 韩微) 近日,为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上市步伐,枣庄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意见》显示,为鼓励企业上市,对成功上市挂牌的企业将实行分类奖励,其中最高可获得由市财政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针对成功上市挂牌的企业,将实行分类奖励,在境内主板、中小板首发上市,有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内创业板首发上市,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外首发上市,募集资金高于1亿元人民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借壳”上市并取得上市工资控制权后,将上市公司总部迁至枣庄市或将募集资金75%以上投到我市的,由市财政按照相应上市板块首发上市标准进行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2012年枣庄市提出对于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的政策。而当时,全市除山东智达立实业有限公司登陆美国资本市场外,还没有打破国内A股市场零纪录的企业。目前枣庄本土市在鲁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挂牌的企业达到34家。2015年以来,更是先有峄城区丰源生物质发电在“新三板”公开转让股票,成为枣庄市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后有市中区雅百特科技“借壳”中联电气重组上市获证监会核准,成为枣庄市首家A股上市企业。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枣庄鑫泰水处理有限公司等枣庄企业,经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列为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另外,对于上市后备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的,可向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利用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进行支持。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以上市挂牌为目的,枣庄市将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指导企业规范改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改制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并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快建立辅导培训机制,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分类辅导和分期分批培训,全面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