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月份10人死于摩托车事故
疲劳驾驶,醉驾是主因,交警提醒驾驶员遵规驾车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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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沂源螳螂河东路摩托车单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本报6月1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文学 姜倩) 5月份淄博发生13起单车死亡交通事故,其中摩托车有10起,死亡10人。随着气温的升高,摩托车出行开始进入高峰。而无证驾驶、醉驾、疲劳驾驶等成为主要原因。
  5月5日2时58分,杨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沂源螳螂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因醉驾操作不当死亡。5月13日3时许,临淄区的张某某无证未戴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临淄区牛山路北侧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商王村路段时,撞到路沿石上,当场死亡。5月20日17时20分,桓台县孙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顺祁家村北面东西路由南往北行驶,撞到路南侧电线杆上,当场死亡。5月22日23时15分,淄川区的蒲某某、李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般阳路由南向北行驶时,撞至公路东侧路沿石上,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说,在5月份发生的10起摩托车死亡事故中,未戴头盔、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是交通事故发生主因。
  在5月份发生的6起摩托车单车死亡事故中,死亡的6名驾驶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淄博公安交警安全提示: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规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谨慎驾驶,文明行车,共创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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