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残疾人可免费乘公交车
残疾人朋友可到当地主管部门申领相关凭证
2015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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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日讯(记者 王琳 李涛)1日起,具有潍坊市市辖区常住户口或者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在潍坊市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潍坊市交通运输局、潍坊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对潍坊市市辖区残疾人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实行免费服务。此次免费乘车对象包括具有潍坊市市辖区常住户口或者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乘车范围包括市公交总公司所属公交线路(租赁线路除外)。
  残疾人持证上车时,要主动向市内公共汽车驾驶员出示具有防伪标识和照片页面的残疾人证件,并严格遵守《潍坊市公共交通无(有)人售票车乘车规则》。残疾人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带人乘车。严禁伪造、涂改、转借。一经发现,公交企业驾乘人员和稽查人员有权没收。未携带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乘车时应主动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乘车时,需要护理人员陪同,护理人员在陪同乘车时也要主动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 
  市内公共汽(电)车内要设置“残疾人专席”和“残疾人免费乘车”的明显标志,残疾人乘车时,优先享受公交企业提供的服务及为残疾人配置的服务设施。 
  据介绍,潍坊市残联通过政府采购,为潍坊市市辖区残疾人按每人每年不高于15元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团体险,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时发生意外伤害,由市残联协调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向投保人赔付,确保投保人合法权益,公交企业协助处理。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免费市辖区具体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潍坊经济开发区、保税区和峡山区九区。其中城区残疾人共有25000余人。 
  目前,“潍坊公交专用2015”标识已发放到当地残疾人服务部门,残疾人朋友即日起可以前往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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