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两月150人因交通事故身亡
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定安全驾驶是三大主因
2015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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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戴杰) 4日,记者从济南市深化“平安行 你我他”再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刚刚过去的四、五两个月,济南市共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139起,致150人死亡。
  据了解,今年4月至5月份济南市共接交通报警29043起,其中致人死亡事故139起,死亡15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一般程序期数减少25起,下降7.79%,死亡人数增加上升2.73%。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集中在章丘、长清、天桥、历城、槐荫等区县。
  其中章丘死亡28人,占全市总数的16.87%,同比上升94.7%。长清区死亡24人,占全市总人数的16%,同比增加4人,上升20%;天桥区死亡16人,占全市总数的10.67%,同比增加7人,上升77.78%。
  历城区死亡14人,占全市总数的10.33%,同比减少10人,下降41.67%;槐荫区死亡13人,占全市总数的8.67%,同比增加4人,上升44.45%;济阳县死亡12人,占全市总数的8%,同比减少9人,下降42.86%;
  历下区死亡9人,占全市总数的6%,同比增加5人,上升125%;高新区死亡9人,占全市总数的6%,同比增加4人,上升80%;
  平阴县死亡8人,占全市总数的5.33%,同比减少2人,下降20%;商河县死亡8人,占全市总数的5.33%,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市中区死亡5人,全市总数的3.33%,同比减少3人,下降37.5%;高速公路死亡4人,占全市总数的2.67%,同比持平。
  济南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些事故中,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定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中人员死亡的三大主因。肇事车辆以小客车、货车、摩托车肇事最为突出。
  此外,4至5月份,全市一共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21人。这些事故的原因除未确保安全行驶、未按规定让行外,还包括逆行、醉驾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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