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长清湖就“15年教育缩水”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
长清湖将按山师附属学校标准办学
2015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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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建长清湖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报记者 于喜梅 摄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于喜梅 张帅) 5月29日上午,中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在长清湖信和学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建长清湖代建学校及“15年全链制教育”等事宜进行说明。长清区政府、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及中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代表出席发布会。 
  据介绍,根据三方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约定,长清湖小区配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式注册名称应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合作期间,合作学校可以使用从属校名“山东师范大学中建长清湖实验学校”用于内部管理和外部宣传。经山东师范大学同意,长清区政府认可,学校可分别命名为山师二附中长清湖分校、山师附小长清湖分校。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合作期间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将从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及基础教育集团现有成熟校区中,选派管理团队及优秀教师全面负责合作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日常工作。合作期内将以山东师大选派师资为主,长清区教育局选派师资为辅组建教师团队,保障合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会按照山师大附属中小学的标准来组织办学行为。据介绍,学校合作周期计划为6年,如果6年后,学生喜欢,家长满意,长清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可以继续合作。
  自2014年起,为避免让购房者再次误解,开发商已将“15年山师全链制教育”更正为“15年全链制教育”。据悉,中建长清湖正在积极洽谈相关幼儿园,暂未确定幼儿园品牌。长清湖B2地块交房后,入住业主子女可先期去长清湖瀛园已签约的机关实验幼儿园上学,该幼儿园计划将于2016年春节后开学。高中为选拔性教育,符合报考条件的长清湖业主子女可按照高中招生报考指南,参与统招考试,录取后可进入长清一中大学科技园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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