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少年频盗窃陪审员助其回家
2015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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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定陶6月7日讯(记者 袁慧 通讯员 何启桥) 近日,定陶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小军(化名)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对于这名迷途少年,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员田秋生伸出援助之手,在他出狱之后帮他找工作,安排住处,让他找到了家的温暖。
  小军1997年出生在农村家庭,自幼父母离异。由于关怀不够,户口也一直没有安上。长大后,他由于没有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无法外出打工。为了维持生活,2014年5月到7月,他多次潜入别人家里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360元。2014年7月5日,他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定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定陶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26日向定陶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小军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每次盗窃数额较小,并且是为了生活,主观恶性较小,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较好,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同时考虑到小军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对被告人小军应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判决之后,定陶县公安局考虑到他的情况,给他上了户口。在这起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田秋生作为陪审员参与了案件审理,为了让他服刑期满后更好地回到社会,他为小军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小军释放那天,田秋生带着给他新买的一身新衣服来接他,并且安排好小军住在自己家中。小军表示,今后一定会痛改前非,通过双手创造财富来养活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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