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乱扯绳如此儿戏要不得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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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先生骑自行车接近人行道落下的绳子。视频截图
  伤者躺在病床上。本报见习记者 孙业文 摄
  ◥绊倒小王的钢丝绳。 本报见习记者 孙业文 摄
   彩虹门固定绳拉到人行道,勒死骑车人
  本报济宁6月9日讯(记者 孟杰 通讯员 戴永森) “负责安装彩虹门的婚庆公司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承担主要责任。”近日,济宁交警部门对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是非机动车道上的一根绳子。5月20日,51岁的左先生骑自行车经过非机动车道时,被横拦在路面上固定彩虹门的绳子勒住脖子摔倒在地,因颅内受损,抢救四天后无效身亡。
  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事发地济宁解放路与车站东路路口南约100米的一小区入口处,事发时的彩虹门和“肇事”的绳子早已经不在现场。提起这起事故,附近一家商铺的工作人员指着路中间的一棵梧桐树说,当天,把男子勒倒在地的绳子就是系在了这棵梧桐树上。“里面是个小区,听说那天小区里有居民家里添了孩子,就请了婚庆公司过来热闹一下。”商铺工作人员称,事发那天风比较大,为了稳住彩虹门,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在彩虹门的右侧拴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跨过非机动车道,拴在了绿化带里一棵梧桐树上。 
  “在5月20日下午1点20分左右,扎起来的彩虹门开始向右倒,1点27分的时候右侧几乎全部倒地。”济宁市中交警大队事故股副股长茌远昭介绍,随着彩虹门的逐渐倒地,系在上面的绳子与地面的距离也逐渐缩短,一些靠右行驶的路人不得不停下车子将绳子从身前挪到身后,非机动车道右侧绳子的高度与地面只有一米左右的距离。1点28分左右,左先生行驶至彩虹门处时,并没有发现异常,而是继续向前行驶,不幸的是,拴在彩虹门和梧桐树上的绳子勒住了左先生的脖子并将他一下拖到了地上。 
  茌远昭告诉记者,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婚庆公司因“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人行道上拉钢丝,小伙被割喉
  类似人行道上钢丝绳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在济南,6月5日,徐州小伙小王骑摩托车经过经四路振华商厦门前人行道时,被拉在路中间的钢丝意外割喉。截至9日,伤者仍躺在齐鲁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中昏迷不醒。

本报见习记者 孙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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