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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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淄博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4种不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的情形将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这4种情形分别是,未在规定时限公示即时信息,经工商部门责令整改,仍未在规定时限公示相关信息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在工商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从事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对以上三类企业,工商部门将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不配合工商部门正常检查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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