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偿还债务伪造离婚证
债没逃成,还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获刑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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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王帅) 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债务纠纷时,发现当事人伪造公章加盖于相关证件上,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将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高某某、马某某绳之以法。
  2013年10月,被告人马某某因债务纠纷被起诉至章丘市人民法院。2013年11月,马某某为逃避偿还债务,到章丘市明水街道王中村高某某经营的刻章店内伪造章丘市民政局的公章,并将该伪造的公章加盖于伪造的离婚证明。后马某某在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提交了伪造的离婚证明,法官在审理时发现,离婚证明上加盖的印章与章丘市民政局的印章不符,马某某遂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章丘市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从高某某经营的刻章店内又提取到其伪造的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发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一枚,以及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章两枚。
  2014年8月8日,高某某在明水王中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马某某到明水第二派出所投案,二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马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4月29日,根据相关供述情节及自首表现,法院判决高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马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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