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被通报
济南大学违规收教材费7.5万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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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16日讯(记者 王光营) 记者日前获悉,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去年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济南大学存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不规范问题,在教材费用的收取过程中,多收学生的7.5万元费用没有退还。
  据通报,2014年度,济南大学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即时收取、即时结算的规定,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教材费1500元,四年后毕业时结算。其中部分教材7.8折进货,按8.5折与学生结算,向9092名学生结算教材费用102.5万元,实际采购进价95万元,其中的差价7.5万元没有退还学生。
  为此,督查组责成济南大学按照“学年或学期预收教材费,每年据实结算”的要求进行整改,该校制定了清退方案,将差价余额退还学生,对于因毕业离校失去联系等原因无法退还的,已经上缴财政。济南大学对教材科科长高新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教务处分管教材工作的副处长魏俊超进行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
  另外,在其余4起乱收费问题中,河南省周口市第十九中学6名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问题,给予5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撤销其班主任职务,退回全部违规所得,并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另外1名临时代课教师予以辞退。
  天津市实验中学违规向社会培训机构出租校舍,部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长白岛分校自立名目乱收费。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违规招生乱收费问题,高中部违规招收无学籍借读生并收费,按照每人3.6万元/3年标准共收取928.8万元。初中部2013年收取共建费541万元。附属小学2013、2014年共收取七家单位的共建费609.54万元。
  教育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乱收费。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午休管理费(看护费)、军训期间的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也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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