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四年,仍赖着百万房款不给
16日凌晨市南区法院对17名“老赖”突击拘传,只拘传回2名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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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周衍鹏) 市民王女士轻信买房人田某的承诺,未收到全款就同意将房屋过户,房子卖出近4年了,仍被拖欠近百万元房款。16日,市南区法院开展端午节前集中执行行动,对包括田某在内的17名“老赖”突击拘传。因未找到田某,法院对其名下的一辆宝马轿车予以查封。
  16日凌晨5点,记者跟随市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位于汇泉路的被执行人田某家中。“真是够了,房子卖了都快4年了,还欠了100多万的余款不给。”市民王女士是本案的申请执行人,2011年11月,因着急出国,她与被执行人田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270万元的价格将汇泉路17号的一套房屋卖给了田某。因王女士购房时从银行贷款180万元,为能尽快完成交易,双方约定田某首付房款180万元,还清银行贷款后,就可以进行交易。合同签了两个多月后,田某才拿出150万元首付房款。为凑足180万元交给银行解押,当日田某又从王女士处借了30万元,之后一并交给银行,房屋获得解押。
  由于王女士着急出国急需现金,而田某手头又没有那么多钱,为尽快完成交易,田某提议先将房屋过户,然后用房屋作抵押到银行贷款,贷款到位后,立刻支付剩余房款。
  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邻居,且当时只有这一个办法能尽快拿到余款,王女士同意了田某的建议。为配合田某贷款,在没有收到全部房款的情况下,2012年2月,王女士将房产过户到了田某名下,同时双方又补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明确规定,田某应于同年3月31日前将余款分两次付清。
  然而事与愿违,田某在支付了20万元余款后,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拖欠剩余的百万元余款。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将田某起诉到法院。尽管法院判决生效,但田某仍拒不履行。16日,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但因田某并未在家,王女士又无法提供田某的行踪,法院没能成功拘传田某。经查询,田某名下有一辆宝马5系轿车,当天法院依法对该车予以查封。
  据了解,16日,市南区法院还突击执行了其余16名“老赖”,成功拘传回2人。最终,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另一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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