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六条新政出台,最高贷款额上调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50万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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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16日讯(记者 刘婷婷) 16日,记者从解读《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住房公积金六条新政出台,其中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提高到50万元。
  据了解,六条新政中放宽了贷款准入条件。个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工作地缴存不满6个月,缴存时间可以按照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时间证明进行合并计算;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均有变化,首套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二套为30%,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仍为30万元;另外本人及配偶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于跨市或跨省缴存公积金的,只要符合枣庄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就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并明确规定,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发布会上,记者就取消强制性担保机构收费,减轻公积金贷款人负担的具体措施进行咨询,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孟主任表示,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在原来信用担保和担保公司担保两种方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所购住房抵押和住房抵押加保证金方式,贷款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这四种担保方式,办理业务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获悉,除了新制定的六种新政外,住房公积金还有多项优惠政策。孟主任介绍称,对于购、建、回迁、大修住房,归还住房贷款,租房,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开展商转公贷,已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但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所购房抵押,转为公贷;购房时可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当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够贷款额的5%,可先提后贷,也可先贷后提;异地和本地购房,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间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在全市实行统一的贷款政策前提下,可办理逐月委托对冲还贷,按年提取还贷及一次性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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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地纷纷落地各种楼市新政,在此环境下,各地楼市都有了新的变化。而目前,枣庄市房地产市场既有主要经济指标下降、商品房库存压力加大、开发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也有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释放、市场交易逐步恢复活跃等利好因素,房地产业在挑战中面临机遇。在此背景下,枣庄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枣庄当地楼市环境,于5月22日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联合出台包括加强商品房供应调控等六大项措施在内的新的调控政策,共同促进枣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大新政包括:发挥规划土地引领作用;加强商品房供应调控;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住房金融服务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房地产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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