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旅游景区食品专项整治,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旅游景区不能随便卖吃的了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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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刘传锋) 为加强全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日前,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印发《莱芜市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方案》,并会同景区管理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规范的范围包括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和食品摊贩,规范时间为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来说,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第一阶段,规范重点4A景区3处(房干生态景区、莱芜战役纪念馆、雪野农博园);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为第二阶段,规范重点3A景区4处(莲花山景区、吕祖泉景区、香山王石门景区、龙山景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为第三阶段,规范重点2A景区2处(雪野三峡景区、笔架山景区和棋山开放式景区)。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是否证件齐全并于醒目位置悬挂、场所清洁情况、索证索票情况、添加剂公告情况和餐具清洗消毒情况及食品店、食品摊贩的食品经营台帐的建立情况、流通许可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规范。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工作将采取规范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打击违法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有效措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景区食品经营业户主体资格情况、场所清洁情况、索证索票情况、原料调味剂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厨房与餐饮具清洁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督促履行其主体责任。并进一步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还将引导广大游客自觉去亮证场所消费和“寻找笑脸就餐”,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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