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最高判“开除”
日照严查暑期违规,代课教师也签承诺书
2015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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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从事有偿家教的,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全部违规所得;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当年考评中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绩效工资;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于性质特别恶劣的,予以开除。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张萍 实习生 杨琳琳) 6月19日,日照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会议在新营小学东校区举办,会议重申了对有偿家教的处理力度,有偿家教最高惩罚为开除。
  提到有偿家教的危害,日照市教育局局长张传若说,有偿家教直接违背了教师职业操守,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同时减少了学生课外自由支配的时间,降低了课堂教学作为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主渠道作用,滋生了“上课少讲,辅导多讲”等歪风,而且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近年来,日照市教育部门频出“重拳”整治有偿家教,去年对参与有偿家教的11名在职教师给予严肃处理,3名代课教师被辞退。日照市近日又出台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学校进行自查,各级教育部门也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
  会上要求,各学校在放暑假前,都要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代课教师)签订承诺书,提升教师执行《意见》的责任意识。各学校要在校门口公布“治理有偿家教”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通过门户网站开通举报窗口,欢迎公开、实名举报,欢迎群众提供具体材料(手机短信、视频、录音、图片等)。
  对从事有偿家教的,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全部违规所得;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当年考评中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绩效工资;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于性质特别恶劣的,予以开除。
  “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举报。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不论家教人数多少、时间长短、校内或校外,都要对该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张传若说。
  据了解,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是指中小学在职教师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外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它机构中有偿兼课的现象。有偿家教的类型多种多样,各学段、各学科都有,从获利多少来分,少的上千元,多的上万,甚至十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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