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开发区获评土地集约利用全省第三
2015年06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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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6月22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李丽 李振强) 6月15日,山东省省级开发区201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公示,滕州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取得优秀成绩,在全省参评的121家工业主导型省级开发区中名列第三。
据了解,山东省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工作于2014年5月27日全面启动,滕州市政府按照省市部署迅速行动,成立滕州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力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完成,对加强开发区管理,促进开发区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界定开发区未来规划发展方向和用地空间,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用地管理制度意义重大,为今后经济开发区产业结构及布局的优化调整特别是升级扩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和对象包括经国家审核公告的全部土地和实际管辖且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以及符合规划的未来发展用地空间。本轮评价完成后,从2016年起,开发区评价调整为1年1更新,3年1次全面评价。进入年度更新模式后,对于连续3年(含3年)未按要求参与评价的开发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不支持其扩区、调区、升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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