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投资理财 实为放高利贷
菏泽一男子非法吸收资金200万放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捕
2015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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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6月23日讯(记者 赵念东) 菏泽一男子以投资理财公司的名义,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马某等多人的资金200余万元,而实际用于高利放贷等非法行为,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收回资金。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牡丹警方执行逮捕。
  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孙某原为菏泽某建筑公司的保安,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通过发放高利贷,从中赚取差价,利润可观。为了有钱可放,他盯上了社会公众资金。
  为了顺利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孙某开始对自己进行“精心”包装。首先,他在菏泽城区内一写字楼租赁成立了菏泽市某某投资理财公司,但并未登记,亲自担任总经理。孙某为了将自己“打扮”成实力雄厚的大老板,便对外宣传自己在全省拥有证券公司、房产等多个产业。
  通过精心伪装,2014年1月至9月,孙某以菏泽市某某投资理财公司的名义,虚构投资项目,以月息1到2分高息为诱饵,先后吸收受害人马某某、于某某等多人资金200余万元。随后,孙某将吸收的资金实际用于高利放贷等非法行为。
  “我原本希望通过1到2分的相对低息吸收社会资金,再以5分甚至1毛的高息放贷,借此赚取高额差价。”而令孙某没有想到的是,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放出去的资金“有去无回”,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全部打了水漂。
  近日,经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牡丹分局民警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执行逮捕。
  牡丹经侦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远离披着合法外衣,打着所谓“投资理财”、“投资顾问”、“国家投资项目”等旗号、名目的虚假宣传,千万不要被高额回报、花言巧语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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