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大讲堂走进武警枣庄市支队
谨担保 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
2015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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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微
  6月18日,本报金融知识大讲堂栏目携手济宁银行枣庄分行走进武警枣庄市支队一大队二中队,给那里的武警同志送去“防金融诈骗,谨慎为人担保”的金融知识。
案例:好心帮朋友担保,还惹上官司
  本来帮朋友做担保以解燃眉之急,谁曾想到自己却变成了被告。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济宁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正是这样亲对亲、友对友的模式,让很多人都减少或放下对做担保的风险警惕。“在做担保上,如果说借款人在到还款期限时仍没有还钱,或者干脆玩消失,那么这个时候金融机构就会找到当时为这笔贷款做抵押的人,来承担还款的责任。这就对担保人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及信誉影响。”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提醒,除了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的信任风险,还有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是需要担保人警惕的。
  “以前就遇到过这种案例,就是贷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贷款协议时,因一些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便中途撤回了贷款申请,但由于当时贷款人和担保人并没有考虑到亲手销毁未生效的合同,导致工作人员钻了空子,将流程私自进行完毕,挪走贷款。而既不知道自己贷款成功,也不知道自己将要还款的贷款人和担保人只能冤枉的承担起还款责任。”济宁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
提醒:可让对方反担保
  虽说有风险,但风险有时又碍不过人情,那么朋友间该如何为对方提供担保贷款呢?担保时应该注意哪些呢?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就保证的方式而言,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替朋友做担保贷款后,朋友到期不履行,作为担保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放贷方也就是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提醒市民在做担保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即便是朋友之间也要知根知底,担保时可要求借款方提供反担保,比如要求对方将未到期的存单、房产证等作为抵押物,以此来担保自己能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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