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崔方骂战”重点在判决之后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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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翔

  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案日前宣判。法院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双方互赔4.5万元。(6月25日新华网)
  法院的一审判决等于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在笔者看来,这绝不是简单的“和稀泥”,因为所谓微博骂战,本来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法院还特别解释了“别人先骂我,我后骂他,不算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一般限于严重的、紧急的侵害行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显然不在此列。
  判决书中这样一段话,值得所有人都好好读读:方是民、崔永元在讨论过程中,不是将精力放在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上,而是意气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于相互抹黑揭短、人身攻击中,将本来有价值的话题讨论,拉入到无价值人身攻击的泥潭中。这不仅是对各自聪明才智和精力的浪费,也是对社会公共资源包括司法资源的浪费,更会侵袭网络言论空间造成语言污染。
  的确,以人身攻击取代理性探讨的网络论战方式,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产生侵权的隐患。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网上骂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这起微博骂战判决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无疑就是这一点。如果说一场微博骂战真能留下点价值,那就应该让公众知道“网上骂人不对”,而不是“网上骂人有理”。若在法院判决之后,两位当事人仍然不能有所反思,而是要继续上诉“讨个说法”,或者继续将骂战进行到底,除了浪费司法资源污染网络空间,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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