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4家医疗机构未通过校验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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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6月25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及《菏泽市市级注册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菏泽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医疗机构申请,组织监督员、医护专家分两组历时2个余月,对2015年度符合校验单位进行了校验。
  据悉,2015年度市直属应校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137家,实际校验122家。其中89家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依法执业,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制度和操作规范,顺利通过校验;9家医疗机构在落实制度、处方病历书写存在不足,基本合格,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此外,24家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人员配备达不到相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有超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遵循一票否决原则,未通过校验,要求整改后验收。15家医疗机构因为地址、负责人变更等原因,未提交校验材料未予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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