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和农民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2015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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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聊城市卫计委了解到,聊城今后将推行签约服务,乡村医生通过与农民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而早在2014年,东阿县就已作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按要求,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涉及的主要内容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基本医疗服务,三是健康评估,四是转诊服务。
       本报记者 王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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