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2015年07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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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张帅) 近日,记者从长清区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2015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626元,上限为13128元。
据记者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使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增加。其中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每月最低缴纳额为525.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月最低缴纳783.88元。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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