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设3000万元信贷风险补偿金
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2015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王永军 实习生 张萌 通讯员 陈光 戚鹏) 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烟台市财政局和烟台市科技局联合印发《烟台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筹措资金3000万元,承担不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承担风险比例,减轻企业负担。
  据烟台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专项资金从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列支,旨在为科技型企业贷款提供一定的增信服务、风险补偿和贷款补贴,以调动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推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
  专项资金主要以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补贴的方式,引导和扶持科技型企业获得较低成本的贷款。通过与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如发生不良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不良贷款金额不高于40%的风险补偿。
  在贷款额度和期限方面,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与以往相比,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还增设信贷补贴资金,对通过科技信贷业务贷款的企业在按期还本付息后,按照贷款本金的1%给予信贷补贴,为信用条件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在开展科技信贷过程中,不能履行合作协议的,将不再作为合作备选单位。对列入科技信贷支持的企业,在申请或贷款期间如发现财务报表等弄虚作假,查实后将取消其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补贴资格,并列入科技信贷信用不良名单,取消其3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的资格。 
  由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信贷风险补偿和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将企业及责任人列入不守诚信黑名单,定期公布,并依法启动债务追偿程序。
企业想申请 贷款咋办理
  本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是年销售收入不超过4亿元,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水平不超过7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已形成稳定销售收入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如需要贷款,首先向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对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所属领域,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相关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推荐”意见;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具《推荐函》。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申请资料和《推荐函》,对企业进行独立审贷、放贷。贷款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向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报备,同时报市科技局、财政局备案。  企业在按时还本付息后,向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信贷补贴,经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拨付信贷补贴资金。 
  本报记者 王永军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