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以上公积金房贷利率下调
适用6月28日(含6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5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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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丛书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潍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6月28日(含6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上公积金房贷利率下调至3.50%。   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  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
  2015年6月28日(含6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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