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官不露面政府丢分
胶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挂钩政府年终考核,在青岛开先河
2015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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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周衍鹏) 民告官却不见官,这一现象或将成为过去。2日,记者从胶州市法院获悉,胶州在青岛全市率先正式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纳入政府考核。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胶州市法院积极推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方案》。并与胶州市政府法制办会商,计划建立配套考核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并对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定期组织检查和参加旁听庭审、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公告制度、建立以审代训制度、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文书报备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等。
  在该院与胶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日前,胶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印发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出庭应诉的,每件扣1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决定的,每件扣10分”。
  至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正式纳入政府考核范围。据介绍,此举有利于各行政机关充分认识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将“民告官”不能“不见官”作为法定原则,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直面“官民”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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