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河边轻生民警迅速救援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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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5日讯(记者 孙菲 王芳 通讯员 谭曙光 南炳辉) 近日,博兴县公安局锦秋派出所积极救助一跳河的轻生女子,及时挽救了一个年轻生命,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赞扬。
6月29日18时许,锦秋派出所接110指令:在博兴县新城二路彩虹桥处有人跳河。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到事发现场,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将落水女子救起。
经询问,这名女子情绪激动,拒不告知详细情况,拒绝民警她其送到朋友住处。后经了解,这名女子姓王,20岁,陈户镇人,因与男朋友吵架,产生了轻生念头,当日来到溢洪河大桥上欲跳河自杀,被群众发现报警救起。
最终,王某在民警的耐心开导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今后不再做傻事。为安全起见,在王某情绪平稳后,民警开车将她送回家。家人看到平安回来的孩子激动地握着民警得手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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