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动车山地车,一年作案30余起
得手后低价售至临沂,买卖双方均被刑拘
2015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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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李亭亭 于浩 魏延楼) 近段时间以来,莒县城区屡屡发生电动车和山地车被盗案件,且多发生在超市、学校、小区门前。莒县警方通过视频侦查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串并,于7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7月4日下午,莒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一网吧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与之前盗窃案视频监控中的作案分子体貌特征十分相似,民警遂上前盘查,并从该男子身上搜出铁钳、铁锥等工具。于是民警将该男子带至刑警大队一中队审查。很快这名嫌疑人耿某供述,就在被抓的两小时前,他刚刚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据民警介绍,自2014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耿某多次窜至莒县二中、万德福超市附近以及莒县文街、步行街上的一些课外辅导班门口,盗窃山地车和电动车40余辆,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6万余元。盗窃后,他通过某物流公司将赃车发到临沂,以低价卖给临沂的丁某。
  而丁某在明知这些电动车是耿某盗窃所得的情况下,先后从耿某手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8辆电动自行车,价值15000余元。两人形成盗卖“一条龙产业”,各自从中获利。
  民警顺藤摸瓜,赶往临沂市罗庄区将丁某抓获归案。目前,耿某、丁某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暑假到来,许多学生防范意识差,将自己的自行车或电动车随意停放在商场或者辅导学校门口,这样很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警方提醒,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场所,并且上好车锁,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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