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问答
2015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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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李是济南大学应届毕业生,离校时学校发给一张报到证,告诉他要尽快去当地人社局报到。那么该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对毕业生来说有什么作用?
  答:今年济宁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报到期限为7月16日至10月15日,省内和省外高校毕业生均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报到。济宁实行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报到,先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完成网上报到,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现场报到,无须到市人社部门。
  据人社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是毕业时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部门的毕业生,均需要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通过报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统计分析毕业生有关数据,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就业服务。同时,报到是毕业生完成学业,走向就业之路的一个重要步骤,报到后毕业生可以享受岗位推介、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手续办理,以及就业政策、招聘招考信息推送等各方面的就业服务。如果没有及时报到,不同地区会影响毕业生落户、就业派遣、人事代理、转正定级等手续的办理。
  2.报到证有什么用处?完成报到后报到证是不是要交给人社部门?
  答: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或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和毕业证、学位证同样重要。报到证最重要的作用是落实工作后办理调整(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同时也是办理报到、户口迁移、人事代理、档案转递、职称评定等手续的重要凭证。完成报到后,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妥善保管,严禁自行涂改、损毁。
  3.今年毕业生离校时有不少学校校将档案交给学生本人,说自己带回去交给当地人社部门就可以,但是,毕业生档案真的可以自带吗?如果学生已经自带回来该怎么办?
  答: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严禁个人自带,同时严禁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自带档案。因此,凡学校要求毕业生自带档案的请同学们不要接收,务必要求学校通过机要、EMS或专人送达的形式将档案转递到人社部门。如果学生本人已经将档案带回,切勿擅自拆封,而是尽快将档案返回学校,要求学校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档案转递。请广大毕业生切记不要自带或个人保管档案,防止发生档案无处接收、无法转递的情况。档案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火炬路23号人才大厦316室;部门: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收件人:毕业生就业服务科;电话:0537-2967939;邮编:272000。

  4.学校已经将档案寄出,什么时候可以查询档案?
  答:为方便毕业生查询档案,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开通了网上档案查询系统。由于档案数量较多,需要整理录入,2015年毕业生档案可在8月中旬以后进行查询确认。目前有两种方式,一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上查询;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宁大学生就业(jiningdxsjy)”进行查询。8月中旬以前如果就业单位急需提取档案,可持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大厦316房间)查询档案是否已经转递到我处,然后按照提档程序办理提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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