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骗子能“捞人”男子被忽悠4.3万
2015年07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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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9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李季) 滕州一青年男子的小舅子因盗窃抢劫触犯刑法被判了刑,该青年企图通过不正当关系花钱减轻小舅子的刑罚,结果不仅人没从监狱里打捞出来,4.3万元人民币也打了水漂。
27岁的刘某家境殷实,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喜欢上网聊天交友。2014年12月,刘某通过陌陌聊天工具结识了网名黑玫瑰的犯罪嫌疑人马某,二人聊得投机,很快加为好友,不久便升级为无所不谈的朋友。马某在聊天时自诩自己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能耐特别大,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都有关系,而且他的一名表叔在枣庄市法院当副院长,没有他摆不平的事。
恰巧刘某的小舅子闵某因涉嫌盗窃、抢劫,刚刚被滕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闵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刘某的岳父母苦于没有关系,正为此事发愁。马某得知此事后,主动大包大揽,夸口说花两个钱疏通疏通关系就能摆平,保准能让闵某在二审中减刑处理。刘某听后喜出望外,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岳父。
刘某的岳父听后特别高兴,委托女婿刘某一定要通过马某的关系办好此事。此后刘某便主动到枣庄找马某商谈为小舅子减刑的事。马某便以请人吃饭和需要花钱疏通关系为由,先后5次骗取刘某现金合计4.3万元。每次马某索要钱财都胡弄刘某说,闵某的事快要办好了,耐心等一等,不久法院判决书就要下来了。眼看好几个月过去了,心急如焚的闵某及其家人始终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直到6月初,马某实在找不到借口,只得花钱让人伪造了一份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交给刘某敷衍了事。刘某信以为真,便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才得知马某给其出具的判决书是假的,不具有法定效力。刘某知晓真相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7月5日,南沙河派出所会同刑警三中队经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经审查,马某系市中区一名无业人员,喜欢上网聊天吹牛皮。他所谓的关系都是自己虚构的,所骗取的钱财早已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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