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日申报
至9月10日结束申请,高中国家助学金今年提至2000元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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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楠楠

  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全市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从7月2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原来的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至2000元。 
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资格审核
  15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至201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今年学生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包含在校贷款学生、续贷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以及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烟台市户籍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另外,从市教育局获悉,自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原来的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至20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国家助学金标准的提高将更好地保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今年系统新增了“续贷声明”功能,各高校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请信息时,一并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否则无法申请贷款。
  在烟台市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高校须按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各县市区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文本。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 
电子合同 不回执确认无法贷款
  据介绍,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本报记者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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