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举报电话严查中小学有偿补课
聊城规定教师顶风而上一律开除
2015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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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跃峰                                             

  随着全市中小学相继进入暑期时间,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再次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前不久教育部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再念“紧箍咒”,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并公布了统一监督举报电话。记者从聊城市教育部门获悉,针对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等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关注的重点,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甚至规定如果有教师顶风而上一律开除。 
发现教师有偿补课 可直接向教育部举报
  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今年暑假再次引起了国家教育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并在近期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
  根据规定,教育部要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还对外公布了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并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聊城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比国家还要严格
  记者从聊城市教育部门获悉,针对中小学校及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几乎每年寒暑假都会下发通知进行强调,而且有关规定甚至比国家教育部还要严格。根据聊城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寒假期间举办各类复习、培训班,同时还发文对有偿托管、变相家教进行了界定,并规定在职教师首次发现的责令退回违规所得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敢于顶风而上、再次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教师、职工,一律开除公职。 
  除了市级层面外,各县市教育部门也纷纷围绕这个问题下发专门通知。其中,临清市教育局规定暑假期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等。高唐县教育局还下发文件称将从严处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根据文件界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公办)在职职工,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以及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家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获利,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获利,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群团组织)中兼课获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都属于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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