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起菏泽一中住宿费调整
2015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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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22日讯(记者 陈晨) 22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菏泽一中新校区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元;菏泽一中东校区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11号)规定,菏泽市物价局结合对菏泽一中新校区学生住宿费成本及东校区学生住宿空调运行成本的调查情况,对菏泽一中两个校区学生住宿费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菏泽一中新校区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元;菏泽一中东校区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期满当年的4月1日前重新申报。
  据了解,目前菏泽一中分为新校区与东校区,其中东校区为高一学生,根据今年上半年在校生统计,东校区住宿学生为4000余人,住宿房间建筑面积在20—24平方米,住宿人数为8人一间。而新校区为高二、高三学生,住宿学生为6000余人,住宿房间建筑面积为22平方米,住宿人数为6人一间。
  物价部门要求,菏泽一中应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收费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年度收费报告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收费报告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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