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交警招募50名志愿者
9月30日前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和“全国文明城市”服务
2015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22日讯(通讯员 刘真 记者 杜雅楠) 20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城区大队发布简章,招募50名志愿者,经过系统培训后,在9月30日前共同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和“全国文明城市”服务。
  志愿者需是身体健康,年龄十八至五十五周岁之间的复退军人、待业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同时应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自愿接受交警部门志愿者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并自愿在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管辖区域提供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业务开展相关工作。
  从招募之日起到9月30日,在上午8:3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30两个时间段,指引城区路段机动车辆依法依规停放、疏导城区路口车辆和行人通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在上岗之前,志愿者可以接受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志愿者基本知识和服务技能。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志愿者管理机构帮助解决。志愿者也必须做到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和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完成公安交警部门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志愿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服务活动,服从组织单位的分配,工作中要热情主动。如果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所在小组负责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帽子、袖标、旗子等必要装备,且志愿者每人每天享受60元交通和误工补助。志愿者需在7月21日至7月25日之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联系滨城区交警大队李警官(2115809)报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