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花木兰”事件谈文艺创作的方向
2015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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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恒海             

  最近,《齐鲁晚报》连续报道了青年演员贾玲在改编的《木兰从军》剧目演出中,把在我国民间传颂了几千年的花木兰形象进行了无端串改,把花木兰塑造成贪吃、不孝、花痴、畏战的“傻大妞”形象,引起了了社会的极大反响乃至遭到指责和批判。又报道,演员贾玲对此发表了长微博致歉。
  笔者认为,这是继前段社会上出现质疑、污蔑黄继光、邱少云等英雄人物后,又一故意污蔑历史正面人物的事件。“花木兰”事件,受到了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的公开指责。笔者看后也十分气愤。但有的人也有不同观点,说文艺作品很难做到所有的人都能欣然接受,不能对作品乱扣帽子,对文艺作品的创作要有点宽容氛围。笔者很难雷同后者观点。
  众所周知,花木兰替父从军抵御外来侵犯,保家卫国的故事家喻户晓,众人传颂了几千年,这样的历史正面人物,为什么现在的文艺工作者就看不惯了呢?非要丑化她呢?当然,对文艺创作的改革,也要给予些宽容,但请文艺工作者不要忘记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几十年前“文艺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教导。更为现实的,习近平主席去年10月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还说:“认真严肃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讲品位、重艺德,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赢得人民的喜爱和欢迎。”对照习主席的讲话精神,这种不弘扬正气、故意丑化历史正面人物的作为,不但不能宽容,而且要在全社会予以批判,让它毫无市场。
  笔者认为贾玲只是个演员,他道歉只是个替罪羊。作品的作者、导演、制作方才更应该道歉和反省。有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加以正确引导,对社会上的不良倾向,应当迎头痛击。只有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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