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摩托撞人一男子被刑拘
2015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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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孟杰 实习生 张丽丹 通讯员 王亮) 日前,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将一位骑电动车的路人撞伤。目前,该男子在经过酒精检测后,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9日晚10时许,微山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建设路芳林嫂饭店附近,一辆摩托车撞上了前方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两车驾驶人均受伤。“当时两辆车均在非机动车道上,一前一后,车子都受到了损坏。”事故科值班民警称,呆在现场的摩托车驾驶员马某在讲述事情经过时,一身酒味、神志不清,民警遂将马某带至附近医院对其进行抽血化验。 
  7月22日,经微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室的检验,驾驶员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4.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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