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价格不再政府定价
别担心,不会涨得离谱
2015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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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2日讯(记者 王开元) 食盐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调味品。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自7月份起,食盐价格不再属于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而记者在走访枣庄各大超市和市场后发现,食盐的零售价格并未出现大幅度的波动。
  根据通知,食盐基本品种按照满足普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市场占有份额等因素确定,市场上常见的复合膜包装的粉精盐、绿色精制盐、海晶盐、颗粒盐、低钠盐和绿色低钠盐等6种均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记者了解到,食盐基本品种最高零售价格为:粉精盐(500克)1.2元;绿色精制盐、海晶盐、颗粒盐(400克)1.6元;绿色精制盐、海晶盐、颗粒盐(500克)2元;低钠盐(400克)2.4元;低钠盐(500克)2.9元;绿色低钠盐(400克)2.8元。比如,400克低钠盐规定最高零售价为2.4元,食盐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该价的前提下确定零售价格。
  记者从枣庄市盐务局了解到,食盐价格放开,价格不会有大的波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枣庄目前食盐品种并不太多,食盐由以前的政府定价改变为省盐业主管部门指导,价格放开以后,价格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会大幅上涨或者是价格与原来相差很大,与此同时,食盐的种类在一定程度上会更加丰富多样。“当然了,新政策实施以后,一些‘高端’食用盐也会出现在市民的生活中。”2日,在君山路的一家大型商场内,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接到食盐涨价或者降价的通知,现在商场内售卖的食盐价格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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