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违建“煮成熟饭”可否断水断电
2015年08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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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倩
近日,丁豪广场南侧的4号楼出现了一座二层楼高的玻璃房违建,该违建“霸占”了原先的户外楼梯和人行道。虽然已贴着限期强制拆除的通知,但该违建仍在施工。高新区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若强制拆除期限结束后,违建房主仍未自行拆除,将进行执法拆除。(详见《齐鲁晚报》3日C04版)
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回复,该处违建仍在走手续,若强制拆除期限结束后,仍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则将上报市委市政府,经审批之后进行执法拆除。走手续,通俗地说,就是按照程序办事,但一级一级报批,等走完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最关键的是,等到有了结果,是否能够兑现拆除呢?
违建顽固矗立,在整改令与拆除令等面前我行我素,类似的问题已经屡见不鲜,经常见诸报端。对此,不能单纯依靠商户的自觉,也不能只依赖媒体的曝光效应。
对于违建现象,应多些事前事中监管,并以此形成合力,不能等到违建变成奇葩再去立马拆除,应该多些督促与约谈,必要时走法律程序强制执行,告别独角戏,打出组合拳,提高失信惩戒力度,设置监督曝光台,绝不姑息。
当然,相关部门可拓宽思路,借鉴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比如,广州整治违建中,对在建违建24小时内进行控停措施,纳入查违平台的在建违建项目,各镇(街)24小时内发出执法文书,同步函告供水、供电、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等部门,分别落实停水、停电、停供预拌混凝土等措施,严控违建建成使用,禁止违建投用;打造违建查控信息管理平台,由各级查违职能部门24小时内将查控情况录入平台,并将立案、查处情况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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