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一样的电动车该限速了
缺少标准规范处罚又没力度,监管电动车要过四道关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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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下午6点半左右,省城泺源大街历山路交叉口一些电动车正在等待信号灯。本报实习生 徐慧敏 摄
     本报记者 王兴飞 张泰来 
实习生 徐慧敏 马含笑  
张金波  周轩宇            
  电动车的交通风险控制已刻不容缓。省城市内保守估计逾百万辆,是城市交通较为密集的参与者;数据分析显示,电动车已成城市交通事故占比最高的车型,且涉事车辆八成已达机动车标准。
  在代价和危险因子如此高涨的情况下,电动车已没有理由继续“野蛮生长”。从车辆生产源头环节到车辆登记管理的注册环节,从驾乘人的自我意识觉醒到道路监管的末端管理加强,都需要有一个质的提升与改变。
电动车限速 生产时就没人管
  事实上,尽管违法行为高发、死亡事故也不少,但行驶在街头小巷的电动车却面临着监管难题。历下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针对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管部门前期也开展过多次整治,但整治电动车违法远比整治摩托车难得多。原因就在于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车,其真实身份难以肉眼界定。
  依据201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是,作为行业内部规范,其法律强制力有限。
  据了解,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具有摩托车的速度,但车辆制动性能却相差悬殊,且国内大多数城市仍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我省也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一名交管部门一线人士称,国标关于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辆的界定在一线查处中并不具备切实可操作性,电动车是否超标凭肉眼无法区分,而通过鉴定部门技术鉴定又需要耗费时日。
  “先把车扣了,等几天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是不是机动车再处理违法?车主不会买账。”该人士称,交警部门也会对电动车是不是机动车进行鉴定,但这些电动车一般属于事故车辆,因涉及事故责任划分才进行车辆性质鉴定。“毫无疑问,八成以上事故电动车均被鉴定为机动车。”该人士称。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电动车就因超速问题被质疑,质监等部门出台强制性标准,明确要求电动车最高限速装置不得随意改动。而记者探访的省城多家电动车卖场里,销售人员均表示,在售各大品牌的电动车大都没有进行限速,车速最高每小时可达60~80公里,已安装限速器、限速线的,拆除或破坏使其丧失作用并不需要太多技术。

电动车争“名分” 尚无时间表
  交警现场执法也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记者曾多次跟随济南市交警支队天桥大队集中查处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悬挂牌照,驾驶人也应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按照相关标准,电动车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体质量超过40公斤就属于机动车范畴。”天桥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胜说,目前济南道路上行驶的三轮电动车按照这个标准几乎全部属于机动车,八成以上的二轮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按照规定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交警进行查处的违法行为也主要是无证无牌驾驶,但查处起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对不起,同志,你违法了,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我违什么法了,你们凭什么查我?”
  “你的电动三轮属于机动车需要挂牌,你是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挂牌?我买车的时候人家告诉我不用挂牌啊,到车管所又说不能挂牌,不能挂牌你让我怎么挂牌,要不你帮帮忙指条道我去挂。”
  类似的对话几乎在每一次查处中都会出现,而电动车挂牌的问题难以短时间解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品牌、车型必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简称产品目录)里,才能办理挂牌业务。而到目前为止,只有七款电动三轮车被列入产品目录,九成以上的二三轮电动车因不在产品目录之列,均无法办理挂牌业务。
  “如果不在产品目录,我们就无法办理挂牌业务,否则这是违背国家大法的事。”济南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说。
  绝大多数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但因其不在产品目录又无法办理挂牌业务,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一个解不开的套。
  “电动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一刀切地否定显然是不合适的。”山东大学交通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说,对于电动车不应该否定其存在的意义,而应想办法管好它。他认为,国家层面应当出台关于电动车的明确标准,明确哪些属于机动车哪些属于非机动车,并在出厂时做明确标记。
  “如果这些暂时不能做到,也可以借鉴成都等地的做法,为电动车悬挂地方性的特制牌照,以方便对电动车的管理。”张汝华说。记者咨询得知,截至目前,对于电动车悬挂牌照进行登记管理,济南市尚无具体的时间表。

罚太轻不管用 闯红灯从未罚过
  如果把电动车视为非机动车辆,上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就不能处罚吗?当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依据这一规定,电动车违法按非机动车处理的话,交警部门最多只能罚50元。“别说电动车,还有摩托车驾驶员被查后当场要求交罚款的,罚这点他们根本不在乎。”一交警表示,由于处罚标准太低,对违法者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力,执法者遭遇对方不耐烦,甚至出言打断催促的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实际查处中,交管部门还面临违法取证难题。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但现场执法中尽管经常发现电动车存在超速行驶,但现场执法者却难以提供违法证据。
  交管部门人士表示,电动车没有牌照,要取得超速证据,只能靠电子警察和测速设备。和机动车登记管理不同,就算设备取得其违法证据,如何告知离开现场的违法者也是个大难题。
  对于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难、查处难问题,电动车肇事事故的受害者汤女士表示可以理解。汤女士表示,一些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能不能现场处罚?
  事实上,南京、深圳等地也曾试行对闯红灯的行人、电动车主进行罚款处罚,但效果并不明显。截至目前,济南市也没有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专门处罚。

一些人逆行成习惯 打电话却不减速
  一些市民骑电动车恶习不少,随意变道见缝就钻;骑车打手机,丝毫不减速;不走斑马线,斜着过路口;闯红灯;逆行;并排行驶;非法营运等等。
  据报道,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已经完成了报批稿草案,进入送审阶段,有望年内出台。届时,现行1999年制定的老国标将退出舞台。
  据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一名人士透露,新国标研讨中,除拟将电动自行车限速从每小时最高20公里提高到26公里外,专家同时提出要从技术上克服只要剪断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限速线就可以轻易提速的问题。新标准将采用该建议,实施后会督促生产厂商提高电动车限速性能,否则就不能成为合格产品。
  “今后,电动自行车一旦超过规定时速就自动断电,达到这样的限速效果后电动车就不会存在超速等问题。”该人士称。
  新国标也许可以从技术层面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进行制约,但如果该技术被突破后电动车销售商或购买人再行改装怎么办?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的梁文波律师表示,政府部门应在法律层面对包括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内的改装车辆进行规定。
  “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仅对机动车改装作出严格处罚规定,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也具有相当大的公共危害,理应立法强化约束。”梁文波称,电动自行车经改装后,其性质已变为机动车,交管部门可以参考机动车改装的处罚标准执行。
  亲爱的读者,您在生活中是否见过电动车恶习,是否反感电动车的乱穿乱挤、抢道逆行,有没有遭遇过电动车造成的事故,您可以把您的故事和对监管电动车的建议与我们一起分享,欢迎拨打本报热线9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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