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转让后公司不退商业险
公司称因车主挂靠期间违法被罚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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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5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5日,寿光市的张先生反映,他有一辆装运溴素的危险型货车挂靠在潍坊市齐达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去年9月份将此车转让给他人,但公司未退还剩余车辆商业险等共计一万多元。公司负责人徐先生称,张先生车辆在挂靠期间被查出超载等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此不予退还。
  5日,62岁的张先生反映,他于2007年花费8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荷载6吨的货车,用以装载运输危险品溴素,“因为国家规定,这种车辆必须是有5辆车以上的公司才可以运行,所以需要挂靠到有这种营运资质的公司中。”张先生把该车挂靠到青州市的潍坊市齐达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内,双方签订挂靠协议。
  车辆挂靠后,行驶证、车强险、商业险等都是使用潍坊市齐达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的名字,张先生将保险费交给公司,公司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按照挂靠协议,张先生可以招聘驾驶员,他随后找到了一名持有驾驶危险型汽车资格证的驾驶员。张先生说,这名驾驶员在招聘时有驾驶危险型车辆相关的资格证,但对方持有的证件是真是假,因为他并不是专业人士,因此并不清楚。
  去年9月份,张先生将这辆车车转让给他人,“1.3万多元的商业险是去年3月份交给公司的,到9月还有半年时间,因此对方应该退还给我一部分商业险。”张先生说,车辆转让后,太平洋保险公司退还剩余时间内的商业险费用给公司,但是公司却没有把这部分钱退给他。
  另外,张先生还曾经交给公司5000元押金,挂靠结束后,这部分押金也应该一并退还,“从去年9月要到现在,对方开始只答应给2000,现在却说一分钱都不欠了。”张先生与公司方多次协调无果。
  5日下午,潍坊市齐达运输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先生解释称,他确实没有将剩余保险金、押金等费用退还给张先生,其原因是因为张先生的车辆在挂靠期间存在超载、使用无资质驾驶员等违规运输行为,导致公司被相关部门罚款5万。
  “就算是我扣了他的钱,他还是欠公司不少钱。”徐先生说,张先生至今没有赔偿公司这部分损失,因此他不能退还对方商业险和押金。但是,张先生则认为,行政处罚的5万元不该由其承担责任,而由持有假的资格证的驾驶员承担,但目前一直找不到驾驶员,公司应该退还剩余商业险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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