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女司机不配合交警调查
驾照和行驶证,就不给你们看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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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5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刘彤彤) 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入院治疗。交警出警准备暂扣事故车辆时,轿车女司机百般阻拦,不仅不提供驾驶证和行车证,还要投诉拖车交警。最终,派出所出警,车辆拖走。
  3日下午2点多,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长城路和12号街路口北侧,发生一起轿车和电动车相撞事故,岱岳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处理另外两起事故后,赶到现场,却遭到女司机的阻挠,双方一直僵持了20多分钟。 
  3日下午4点半左右,记者赶到事发路段时,几名交警正给一名女司机做思想工作,女子则站在一边不停打着电话。一辆黑色轿车斜着停在路上,车前倒着一辆电动车。交警让女子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女子称有驾驶证和行车证也不给交警看。交警称,如果不能提供,将依法扣车。女子大声喊着:谁敢扣,我就投诉你们。
  随后,女子给一个“哥哥”打电话,问在岱岳区大队有没有熟人,给找找关系,但是对方很快挂断电话。打电话时,民警得知该女子自称在省某部门,姓周。民警发现,该车没有贴保险标志,女子却说有保险标志就是不愿意帖。 
  僵持十几分钟后,交警请求派出所支援,派出所民警到来后,很快拖车将该车拖走。交警告诉女驾驶员,因为事故中双方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人受伤入院,扣车是合法程序,如果有异议可以提请申诉,最终女子看着车被拖走,不再做声。 
  5日下午,记者从岱岳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虽然已经事发第三天,该女司机一直没到大队处理,被撞者现在泰医附院治疗,事故原因等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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