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低保“李鬼”不能只取消了事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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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锦南
  近日,记者从峄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峄城区民政部门对上半年新申请或已享受低保的100多户、300多人的信息进行了经济核对,经过复核,取消城乡低保605户、840人。(《齐鲁晚报》7月31日报道)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说白了,低保是一项社会福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珠温情关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视低保为免费午餐,总想千方百计的“蒙混过关”,因此,就出现了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等乱象。
  这一次,相关部门在核查中发现了不少低保“李鬼”,并将其取消,这当然是好事,能够让有限的低保资金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但笔者以为,对这些低保“李鬼”,相关部门不能止于取消。
  要知道,这些低保“李鬼”在其失去低保条件之后,其所获得低保资金本就不该获得。如果相关部门止于取消了事,就等于是让他们继续占有不该获得的低保资金,这不但不公平,还有可能鼓励后续的失去低保条件者以低保“李鬼”的身份骗取低保资金。这样一来,低保资金岂不是会被更多低保“李鬼”蚕食?
  面对低保“李鬼”,相关部门应该在取消之后,追回此前多发的低保资金。如果低保“李鬼”还存在骗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则应该予以必要的惩处,以此震慑潜在的低保“李鬼”,从而真正确保低保的公平、公正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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