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进入选房期
796套配租房源将找到“主人”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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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6日讯(记者 刘婷婷 通讯员 祝宝峰) 6日记者获悉,市中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即将进入选房阶段,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6日,错过选房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选房共有700人左右,选房期间将分不同批次进行选房。  据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资料审核、入户调查、房产查档、低保及低收入认定、计分排序公示工作后,最终公示期也已满、举报核查调整已经完成,将进入选房阶段。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需要在8月5日至8月7日携有效证件到区住房办服务大厅领取《枣庄市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知书》,通知书上将标明选房人的选房时间和地点。据了解,此次选房统一选房地点在市中区住房办院内,而选房时间则是分批次进行。
  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配租房源共796套,分别为广济小区(二期)178套,道南里小区50套,安和家园小区228套,齐福家园小区340套,共有700人符合申租标准并参加选房工作,第二批公租住房实物配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2011年实物配租轮候家庭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家庭,第二轮为新申报家庭,实物配租仍实行计分轮候制,并采取综合计分方式确认选房顺序,但对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急需救助的家庭采取优先政策,并将一层楼房优先安排给持有肢体一级、二级残疾证及家庭中有盲人的申请家庭和70周岁以上孤老家庭。
  据悉,选房时需申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枣庄市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知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租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枣庄市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每份《通知书》限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场,如有申租人因年龄、残疾等因素丧失部分行动、行为能力的,可由一名亲属陪同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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