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租来豪车低价变卖套现
城阳破获多起诈骗租赁公司的案件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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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周衍鹏) 打着租车旅游的幌子,从汽车租赁行内租走豪车,随后转手低价卖掉获利。日前,城阳破获多起以租赁汽车为幌子实施诈骗、销赃、收赃一条龙的犯罪案件。
  11日,记者从城阳区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已受理多起以租赁汽车为幌子实施诈骗、销赃、收赃“一条龙”的犯罪案件。办案的检察官通过分析发现,这样的犯罪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直接去骗,他们以租车旅游或者为某事开车装门面为由,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直接转手或抵押借款;还有一种是利用别人去骗,他们以帮助一些急需钱的人办理“车贷款”为由,骗他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辆好车为其办理车贷款,当事人还蒙在鼓里车就已经被转手变卖了。不论哪种诈骗,他们都要求租赁好车,这样容易出手。
  “他们作案手法很简单,没有什么高明之处。”检察官介绍,以今年5月破获的两起骗租案件为例,犯罪嫌疑人考察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状况,选好车后,他们花钱雇佣愿意出面租车的人或者让委托其办贷款的人出面,租下他们选中的车,之后拆除车上的GPS,然后将车开到外地以白菜价迅速出手。幸运的是,租赁公司都及时发现了失去GPS信号,联系租车人无效后报警,案件得以迅速侦破。
  检察官提醒:汽车租赁公司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基本情况、证件是否有效,详细询问租车用途,不要为了一时利润而大意,更要通过GPS详细跟踪车辆行驶路线,发现不对的苗头立即联系租车人,视情况及时报警。急需钱的人也不要通过违法的程序或手段获取钱财,应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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