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为“税”愁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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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永远是中国老百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当本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法列入最新调整后的立法规划,无论升斗小民还是掌控舆论场的媒体评论员,在为何征税、何时征税、向谁征税、征收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几大关键问题上,毫不吝惜地投入着关注目光。
□崔滨
对这一事关千家万户自有住房居住成本的税法,无论是人大、住建部还是财政部,都不约而同地保持沉默,这给了知名房地产评论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揣摩上意”的机会,他在接受央广财经评论采访时表示,征房地产税:“一能为地方政府提供新税源,优化财政结构。二可以调节财富分配。对持有房子越多、面积越大的居民征税,为所有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三是稳定房价。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抑制多套房投资需求。”
不过,杨红旭率先开腔为开征房地产税做的解释,并未得到广泛认同。以《大河报》为代表的多家媒体机构,纷纷将目光盯向试行“房产税”4年有余的上海和重庆,这项与“房地产税”极其类似的税赋征缴,被发现对打压房价并无明显影响,就连“劫富济贫”的分配调节效果,也并不突出。
基于上述结论,《证券时报》记者罗克关在该报撰写评论称,“随着社会财富形态的不断演进,身为固定资产的房产在很多情况下往往不能成为判定阶层的标志。这种情况下,房产税本质上讲是一种基本的使用者付费税种,很难承载更多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既不能打压房价,也无法显著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更无法承载调节分配的重任,那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呢?
《北京青年报》评论作者邢理建在《房地产税法是产业升级的缓冲器》中认为:“房地产市场‘过火’时,政府很难向刚需购房者作‘道义交代’,‘过温’时,GDP下滑明显,‘稳增长’压力骤然放大。如果看清并承认这是事实,那就不难发现,值此房地产税法纳入立法规划之时,包括未来数年乃至更长时间段,房地产市场的起落,都会牵涉到‘稳增长’这根当今中国最敏感的神经”。
“毕竟,房地产业是个典型的‘中间行业’,其上游和下游的相关产业有40余个,直面当下中国经济的基本构成,若除去了房地产业,恐怕很难再找出第二个体量硕大的可收立竿见影之效的‘缓冲器’。”
邢理建的观点收获了众多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就在《21世纪经济报道》撰文称:“房地产税立法本来属于制度建设的内容,不应与宏观经济状况挂钩。况且整个社会正处于稳增长的微妙时刻,房地产税及其相关信息都有可能成为压倒这个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从长远来看,被课征房地产税是一种必然,但是,房地产税改革不能不谨慎,因为它事关全局。现在绝非改革的良好时机,房地产税改革绝不能建立在其所不能发挥作用的功能定位之上。”
面对种种揣测,最具有舆论场话语权的《人民日报》站出来平定人心,名为《房地产税能给百姓带来什么》的综述称,“从征税角度来说,税收是一种拔鹅毛的艺术,鹅毛肯定要拔,高水平的表现是:既把鹅毛拔下来,又不让鹅叫唤,或者少叫唤。”这段表态让人脑洞大开。
《中国经营报》评论作者梁发芾的《房地产税,确实准备好了吗?》一文,便如同是对“拔鹅毛”艺术的隔空回应,“房地产税的征收,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但是,我们目前有这样精细完善的评估标准和体系吗?有这样庞大的评估队伍吗?因为房地产税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的,家庭成员和婚姻关系的确认,也存在无穷无尽的难题。”同时,“税收的征收成本,必然取决于纳税人的遵从和奉行成本。现在的问题是,房地产税能否得到纳税人的认同和赞同?”
鹅毛不是不拔,只是时机未到。至此,众声喧哗中完成了对房地产税为何征,何时征的定义,就像长江时评作者张全林在《房地产税应为破解买房难而诞生》中说的,“作为一个‘买房难’的民众占大头的大国,房地产税应该定位在低端范围免征,这样可以抑制投资投机性消费,也给普通百姓一颗‘定心丸’。围绕抽肥补瘦,避免囤积炒房,才是国情民情使然。”
相比各方媒体,房地产大佬任志强对此项政策的态度,反倒是“当局者狠”。在本周的一场房地产论坛上,已声称退休的任志强忽然恢复了“大炮”本色:“我们在通过了燃油税的立法以后,19年之后才实行这个燃油税,所以我想可能我死的时候,房地产税一定会实行了。”
愁也罢,怒也罢,谏也罢,死也罢,本周围绕房地产税的种种讨论,未来都将成为中国推进税制改革和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被铭刻进中国的舆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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