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正式划归“场内证券交易”行列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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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告,经证监会批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指出,场外证券业务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包括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场外自营与做市业务、私募股权众筹、场外金融衍生品、场外证券产品信用评级等。
这也就意味着新三板剥去了“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外衣,已被正式划归到“场内证券交易”行列。自国务院决定新三板晋升为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即沪深两市第三个全国性证券所后,新三板的定位依然为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该办法的出台,将打破新三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的历史定位,意味着新三板挂牌企业等同于沪、深两市的上市企业,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地位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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