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余额就可贷到最高值”等公积金新政,枣庄尚未实施
新政如此利好 咋还不落地?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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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婷婷 
  山东省6日发布了公积金政策调整意见,不管用户余额连缴半年就可贷到最高值;提取范围更加灵活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面对新政的调整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本报热线咨询枣庄新政落地情况,11日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面对新政,枣庄公积金政策暂未调整,目前仍按照3.30新政落地实施。
市民“眼红”新政,可惜枣庄未落地
  据了解,新政中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不再挂钩,只要连缴6个月就可以申请贷款到最大值50万。记者获悉,枣庄目前执行缴存余额20倍规定,连续半年足额缴纳公积金职工最高贷到30万。市民杨女士反映,如果想贷到最高值,那么账户余额必须要有1.5万。对于新政的指导意见,不少市民表示希望枣庄也早些落地,这样只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就可以贷到最大值了。
  采访中,市民对于“新政”中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较为关心。“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使用范围更灵活了!”市民刘女士说道。据悉,“新政”中提取范围发生变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项政策虽然没有落地,但对于枣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并提供相关证明。另外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而对于提取缴纳物业费政策,枣庄暂未实施。
责任部门:新政落地意见正在汇总
  据业内人士介绍,山东省发布的不管账户余额多少,就可以贷到最大值的公积金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率,也刺激了一部分市民的购房欲望。而对于新政何时落地,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新政落地政策应根据枣庄的实情,进行调查了解。目前随着省内各地政策的相继落地,枣庄也正在积极地向政府部门申请报告,目前新政落地意见正在汇总中。
  记者获悉,在“新政”未落地前,枣庄依然按照3.30政策实施。据介绍,3.30政策主要落地的政策有:连续缴纳半年公积金可以申请贷款,首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二套普通住房贷款首付为30%;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依旧为30万元;另外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用户可以在本地办理购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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